速豹新闻网记者 任为
8月27日下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济南公开发布的《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记者从现场获悉,《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由济南市政府8月6日发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落地实施。济南通过法治手段规范保护区管理,为全市248公里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筑牢防线。
明确划定立体防护边界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周建国介绍,当前济南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248公里,保护区总面积超31平方公里。随着城市更新、道路建设、地下管网改造等工程持续推进,保护区内各类施工作业不断增多,外部施工带来的安全隐患日益凸显。济南此前存在各方安全责任边界模糊、施工全流程管控标准不细、应急协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出台专门政府规章是现实迫切需要,以法治手段厘清各方职责、规范施工行为、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对保障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推动轨道交通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全文共二十五条,围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安全管控,对保护区界定、责任体系、范围标准、施工作业管控、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据周建国介绍,《办法》划定轨道交通保护区覆盖“地上、地表、地下”空间,保护区范围内并非全面禁止建设,合规项目可依法开展施工。《办法》将保护区划分为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针对跨黄河轨道交通桥隧、高架桥下空间使用、地下管线保护等作出专项规定。同时构建多方联动责任体系,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监管,发改、公安、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协同履职,沿线区县做好协助管理,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落实日常巡查监督职责。
全流程、差异化管理
针对保护区施工流程问题,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袁玲介绍,《办法》对施工作业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管控。施工前,无论项目是否需要办理行政许可,作业单位都要书面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意见,编制轨道设施保护专项方案并签订安全协议,高风险工程还需开展安全评估、专项监测、专项监理等工作。
施工期间,作业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施工方案,方案变更需重新征求意见;施工项目复杂的,轨道交通集团将派员现场专项监护,发现安全隐患可要求施工方整改或停工。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需提交验收资料,由轨道经营单位完成资料归档,实现全程可追溯。
“为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实行差异化管理,高危工程严格管控,小型低风险施工项目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保障城市建设效率。”袁玲介绍。
无人机24小时动态监测保护区
轨道交通保护区是守护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重要屏障,也是维护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副总经理王永军表示,31平方公里的保护区监管点位多、管控任务重,集团已搭建“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监管体系。“日常采用步巡、车巡开展全覆盖巡查,高风险施工点位安排专人驻场监护,紧盯施工关键环节。”
科技赋能让监管更精准,“目前保护区已配备15台无人机,搭配高位视频监控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7×24小时全天候动态监测,可及时发现异常施工行为、预警安全风险。”王永军介绍,同时集团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沿线区县的联动,健全信息共享、隐患排查、应急抢险机制,并面向沿线企业、居民开展安全普法宣传,凝聚社会共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