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蓓蕾
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民生安居中的重要作用,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4月20日发布《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从贷款额度、提取范围、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支持三方面推出惠民举措,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安居成本压力,助力住房消费提质升级。
贷款额度大幅提升,多场景政策可叠加
政策优化贷款核心支持力度,一人缴存家庭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提至9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家庭提至130万元。
重点人群额度上浮比例同步上调,购买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相关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由30%调整为40%。值得注意的是,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现房等多项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一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达17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家庭达240万元。
同时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品质住宅、购买现房销售项目,可相应核减一套住房套数。执行核减政策后,本地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购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政策。
提取范围扩容,七大场景覆盖安居全流程
提取范围进一步拓宽,新增多项民生支持场景,具体如下: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缴存人及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2500元。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取暖费。缴存人及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3000元。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配偶,可在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凭证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提取,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两者总金额。
阶段性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车位(库)、储藏室。自2026年4月1日起,购买本市自住住房配套车位(库)、储藏室的,可一次性提取缴存人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限配一个车位、储藏室,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执行期限暂定一年。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住房租赁需求。在本市无自住住房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按照月缴存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优化住房贷款提取政策。缴存人及配偶名下有多套住房贷款的,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优化亲情提取政策。缴存人办理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提取业务,涉及父母、子女亲情提取情形的,不再设置同户籍限制,凭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即可办理。
提取业务实施动态管理,当本市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0%时,物业费、取暖费、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车位(库)、储藏室等提取业务暂缓受理;个贷率低于90%后,恢复受理。
支持老旧住房原拆原建,助力安居品质升级
政策明确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项目片区内房屋所有权人可按大修自住住房规定,提取本人及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公积金,用于支付更新综合成本,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个人实际出资部分。同时,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老旧住房更新综合成本支出,为老旧小区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提供资金保障。
此次政策优化,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