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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将申报

2026-02-10 09:43:4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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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徐晓艳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常态化组织开展市级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常态化组织开展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为持续发挥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济南市住宅品质迭代提升,形成“储备-申报-实施”的市级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培育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居住需求,根据相关要求,此次参与申报的试点对象为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在建、建成住宅项目。在建住宅项目即原则上处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地基建设或主体施工阶段,属于培育项目;建成住宅项目即项目已交付且交房即办证。

《通知》明确济南市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的基础条件和提升条件。基础条件涵盖好小区、好建筑、好材料、好建造、好服务五大项,包括项目规模原则上不小于5万㎡,住宅层高应不低于3.00m,小型汽车车位尺寸不应小于2.5m(宽)×5.3m(长),且100%预留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四层及以上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应设门厅,当设有地下车库时应增设地下门厅,地上门厅应有自然采光。同时,按照现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要求或3A级住宅性能认定标准进行设计、建设。项目验收时,应实行分户验收,应对隔声、串味、返味、渗漏、开裂和空气质量等重点内容进行查验,做到“先验收、后交付”。

同时,《通知》明确需满足至少15项提升条件,建成项目首季即供暖,交房即办证。在小区规划建设方面,住宅建筑高度不宜高于54.0m,6层及以下住宅面宽不宜超过80m,7层及以上住宅面宽不宜超过70m。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2辆/户,住房保障和城市更新类项目可适当放宽;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优先规划在室外独立区域。明确老年人、儿童活动场所与住宅间距不小于8m,规划健身步道并每100m配置休息座椅,附近设置智慧灯杆,实现一键报警、远程监控等功能。此外,小区规划时还需预留无人机起降场、配送接收点等低空物流基础设施空间等。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