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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必罚 法院“拘留+罚款”严惩失信行为

2025-10-27 10:06:2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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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齐晓 王越

 

执行行动中常面临部分被执行人存在侥幸心理,利用各种方式规避执行、对抗执行的情形,更有部分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及个人拒不配合协助执行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而“拘留+罚款”这套组合拳,便是震慑这些人的强力手段。

近日,济南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在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济南某印务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本已协调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公司在履行小部分款项后突然玩起了失踪,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更是开启了已读不回、能拖就拖模式,任凭申请人怎么催要都无果。申请人被逼无奈找到了执行法官请求继续执行,并现场向执行法官提供了线索,说被执行人公司有很多案子,公司账户已被冻结,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正常经营发放员工工资肯定有别的方法,还提供了自己一期工资的银行回单,上面明确表示工资是公司通过财务刘某个人账户发放的。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前往银行调取相关证据,发现被执行人公司确实存在多次利用员工个人账户收付款项来进行逃避执行的事实。随后执行法官又动身前往被执行人公司经营地点调查,到达执行现场后,公司只有财务刘某和几个员工在,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却不知去向。在被询问王某下落时,财务刘某态度强硬,一问三不知,随即执行法官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局,在种种证据面前,财务刘某终于承认了错误,主动联系王某,但王某又故技重施玩起了失踪。

执行法官向王某手机号发送短信传唤其到庭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到庭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压力,王某主动电话联系了执行法官,并到庭说明了情况。鉴于王某、刘某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决定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加罚款30000元的强制措施,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在面临拘留和罚款的强大威慑下,王某主动凑钱将所欠李某工资如数偿还,并履行了罚款30000元,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另一起案件中,济南高新区法院在执行程某和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诉讼保全阶段申请人程某申请冻结了张某享有的在村委会的土地补偿款,进入执行阶段后经调查发现,村委会未经法院同意,擅自将土地补偿款发放至张某女儿名下,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鉴于上述情形,执行法官决定对村主任罚款10000元,并责令其限期将款项追回,逾期不追回的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村主任当即表示积极处理此事,按时缴纳罚款。

次日,执行法官传唤张某及其女儿到庭说明情况,在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法院对村主任罚款10000元的决定后,被执行人张某现场主动将执行款支付给申请人程某,现场村主任也按时缴纳了罚款10000元,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任何企图通过隐匿、转移财产或变更收款账户等方式规避执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执罪。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协助执行是义务,拒不履行要担责,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虽不是被执行人但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仍有可能被司法处罚。

下一步,济南高新区法院将继续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全力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对拒不执行、抗拒执行、逃避执行、怠于协助执行等不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