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徐晓艳
近日,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工程监理“工程卫士”“建设管家”作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济南市促进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规范监理履职尽责行为等五大维度发力,推动监理行业构建市场有序、竞争有度、创新有力、监管有据的发展新格局。
及时更换“吃拿卡要”人员
《若干措施》明确建设单位在工程监理环节的首要责任,从招标选择、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履行合同到履约评价形成全流程规范。《若干措施》通过具体要求规范监理履职,建立完善工程监理履职责任清单,并纳入日常监管与监督必查内容,定期更新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评价等级。
在人员与机构管理方面,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若需在多项目任职,需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在各项目月考勤天数累计不少于当月工作日,每个项目月考勤不少于10天。监理单位应定期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巡查、考评,将监理人员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必查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失职、失责或存在“吃拿卡要”情形的人员及时更换;项目监理机构需认真履行审查检查、巡视旁站等职责,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并督促闭环整改。
率先编制工程智慧监理评价标准
为破解监理行业发展痛点,《若干措施》明确,建设单位需足额及时支付监理费用,对工期延期、延误,以及工程量增加、工作内容增多等应依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监理费用,监理单位不得低于成本价承揽业务、恶意低价竞争,不得减少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减少合同服务内容,不得降低监理工作标准。
《若干措施》规定,依托济南建筑工程数字监理系统,创新监理费支付新模式,鼓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合作银行设立监理费专用账户,签订管理协议并上传至数字监理系统,着力解决监理费违规支付、随意挪用、拖延结算等乱象。鼓励建设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奖励条款,对达到优良评价标准和创优目标的项目,按照监理服务费合同总额的1%—5%予以奖励;监理人员提供增值服务实现显著经济效益的,可按节约投资额5%—20%给予奖励。
在智慧监理与服务拓展方面,济南率先在全省、全国研究编制建设工程智慧监理建设评价标准,鼓励监理企业通过智慧监理平台实现标准化、智能化监理。达到二星级以上的智慧监理项目,在满足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不少于1人的前提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可适当减少10%—30%。
【聚焦】
扩大“无感检查”覆盖面
探索监理企业智慧监管模式,《若干措施》提出,搭建济南市建筑工程数字监理系统,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扩大对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总监理工程师履职到岗、监理资料的数字化等“无感检查”覆盖面。
完善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措施办法,对本地注册和在济从事房屋建筑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进行等级评定,按照公布的监理企业等级,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对监理企业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重点加强对D类及新开工6个月内监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同一个项目变更超过两次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项目的监管。
《若干措施》明确,要发挥工程监理专家的智囊作用。建好、用好济南市工程监理专家库,组织监理专家积极参与政策研究制定、标准规范编写审查、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智慧监理建设、专项方案论证、监理费用拨付争议协调、工程质量安全督导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发挥好专家的技术优势和辅助决策的智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