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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两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

2024-04-20 09:53:0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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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夏子繁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最新征收冻结通告,济南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历下段西周家庄停车场)、济南市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大辛河(历下段)确定征收冻结范围及补偿方案。这两项目征收冻结期限均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

其中,济南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历下段西周家庄停车场)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奥体西路,西至大辛河,南至八涧堡西路,北至八涧堡北路,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范围。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此次涉及被征收非住宅单位约10个。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83602.27平方米。

而济南市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大辛河(历下段)房屋征收范围为北起胶济铁路,南至新泺大街,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范围。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此次涉及被征收非住宅单位约4个。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889.55平方米。

上述两项目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均为30天,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按照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5%计算,奖励额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不予奖励。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按照货币补偿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8%的货币补偿奖励。

具体时间节点和奖励幅度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7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8%的货币补偿奖励。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7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5%的货币补偿奖励。超出规定的签约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2%的货币补偿奖励。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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