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要闻  |  山东  |  中国  |  国际  |  文旅  |  体育  |  评论  |  财金  |  教育  |  汽车  |  消费  |  吃喝  |  映像  |  周刊
首页>济南频道>内容详情

济南公积金最新贷款政策 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

2024-03-22 17:31:5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杨千慧

 

3月22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经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又有调整。其中提到,对于在济南购买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一致,不再进行区分。

根据通知,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与首套房一致。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统一最高贷款限额为: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其实早在2022年11月12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就已调整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该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有效期为1年。时隔一年,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再次发布《关于继续执行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执行期限至2026年11月12日。

此外,在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调整后,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地进行了调整。通知明确,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在济南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5%。此前,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90万元;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在济南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调整不仅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也对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了明确规定。根据通知,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其中,高品质住宅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与此同时,生育支持政策、“青春聚济,筑梦泉城”政策和高品质住宅政策等按贷款额度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以上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4年3月23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