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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舜怡佳园(二期)房屋征收范围确定

2024-03-12 15:58:0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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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段丽丽

 

近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济南舜怡佳园(二期)房屋征收项目冻结。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冻结范围,舜怡佳园(二期)房屋征收项目位于二环以内,涉及19号楼和27号楼,其中19号楼四至范围:东至山大南路48号,西至山大南路50号,南至山大南路48号,北至山大南路48号;27号楼四至范围:东至山大南路48号,西至建新南路26号,南至山大南路48号,北至山大南路48号。

据了解,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历下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根据通告,冻结期限从2024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行为的;房屋的析产和过户;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新设立和变更市场主体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不予增加补偿费用。历下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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