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雨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商务局将于12月8日起,在济南市范围内联合开展2023年政府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本次活动,计划对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济南市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以公示名单为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采取自愿上传资料申领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款经系统平台初审、第三方机构复审且公示无异议后,由齐鲁银行拨付至消费者预留的数字人民币账户。
这几个时间点要注意:
购车时间:2023年12月8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以参与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补贴申报时间:2024年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月31日24时。
补贴申报审核及修改时间:2024年2月1日10时至2024年3月8日24时。
补贴名单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10时至2024年3月15日24时。
补贴发放时间:2024年3月18日10时至2024年3月22日24时。
特别提示:本次活动仅限个人购车申报(非个人购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且消费者需在2023年12月8日0时至2024年1月15日24时期间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且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内。
大家一定要以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具体活动细则及申报流程如下:
还有这些问题,你可能想知道~
一、本次补贴活动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参加活动后什么时间可以领取到补贴?
答:本次活动购车时间从2023年12月8日0时开始,2023年12月31日24时截止,购车后应于2024年1月15日24时前登记上牌。后期申报节点如下:
二、本次活动参与方式和上半年政府汽车消费券活动一样吗?还需领券、核销等环节吗?
答:不需要。本次活动为政府短期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并非政府汽车消费券活动。为响应消费者参与活动“便民惠民”诉求,本次活动不设领券、核销等环节,对活动期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济南市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以公示名单为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采取自愿上传资料申领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款经系统平台初审、第三方机构复审且公示无异议后,由齐鲁银行拨付至消费者预留的数字人民币账户,详细参与方式见活动实施细则。
三、之前参加申领过政府汽车消费券活动的用户,本次购置新车的,还可以参与活动吗?
答:可以。开展本次活动主要目的是为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助力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呼应“2023山东暖冬消费季暨‘泉城购’济南新新购物节”的开展,促进全市新能源汽车消费提速升级,前期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的用户可以按照活动要求参与本次活动。
四、同一消费者在活动期间购买两辆或两辆以上的,每辆车都可以享受政策吗?
答:不是的,活动期间内同一申领人限申领一次补贴,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数字人民币钱包编号、同一手机号码,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申领人。
五、购车补贴需要购车人本人申请吗?
答:是的,申领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数字人民币所有人信息须与机动车所有人一致。
六、是不是我有了汽车销售发票后就可以领到这个补贴了?
答:不是的,消费者需在活动时间内购车取得发票,并在2023年12月8日0时至2024年1月15日24时期间完成上牌;在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内完成资料申报等手续。相关信息核实通过后,才会将购车补贴发放至该消费者预留的数字人民币钱包。
七、假如我是在2023年12月31日购车且开具发票,因挂牌时间紧,于2024年1月10日才完成上牌,还能享受购车补贴政策吗?
答:可以,本次活动考虑到临近年底,购车挂牌车辆较多,在活动期内购车的消费者可以在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登记上牌。
八、假如我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已在2023年12月8日前开具,通过发票作废后重新取得发票能否享受购车补贴政策?
答:该辆车销售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不能享受购车补贴。
九、户籍是外地的,可参与申领补贴吗?购车后,必须要挂济南车牌吗?
答:可以参与,活动对消费者的户籍不做限制,但必须在济南市活动参与车企进行购车。购车后,消费者可异地进行挂牌,活动对车辆上牌地域不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