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高建军
11月28日,济南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金峰主持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终止施行〈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关于制定济南市南部山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条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本次常委会会议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4年1月上旬召开;表决通过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终止施行《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济南市停车条例》,会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谢堃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韩金峰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天太、巩宪群、王勤光、黄贵利,秘书长陈勇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茂祯、杨丽,市法院院长李向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鲍峰,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