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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物业管理“16条行规”

2023-09-07 20:00:05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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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物业服务联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居民的“幸福指数”。为全面落实《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9月7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16条行规”。

“经理吹哨、部门报到”

小区问题未诉先办

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通知》提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制定并公布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合同约定清单、有偿服务清单、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职责清单,推动物业企业晒服务、业主明明白白消费,诉求高效办理。

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2023年底前对辖区每一个物业项目完成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自查结果录入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市物业协会依据相关规范、标准、评价细则开展物业服务项目标准化等。

物业企业每天对项目服务情况自查和巡查,每月对所管辖的项目服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将自查、检查考核情况及时向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告。物业企业新接管物业项目或更换物业项目负责人时,应严格落实物业项目负责人社区报到制度。按照《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在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做好项目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各项报告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将畅通与业主交流渠道,作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重要一项,提出落实每半月一次的物业小区项目经理“接待日”制度,对业主反映的涉及小区综合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问题推行“经理吹哨、部门报到”,实现小区问题未诉先办。以物业小区为单位,设置并公示24小时物业服务电话,建立小区、楼幢、单元间物业服务人员与业主微信工作群,及时公开信息,回应业主诉求。项目经理“接待日”情况及时录入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

推智慧物业管理平台

10月底前各物业服务项目完成注册

《通知》明确加强监督管理,压实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管理职责,开展物业小区常态化日常巡查检查。对物业企业法定义务和职责、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以及物业企业的公开承诺进行评价。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应急、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立投诉和举报受理制度,在物业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管理监管职责、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并查处投诉举报事项。推动综合执法力量进小区,建立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常态化进小区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同时,健全协商共治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物业企业参加的物业管理协商共治机制,共同受理居民诉求,实现问题收集处置小区内部循环、闭环管理。街道定期召开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以及城管中队、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矛盾纠纷调解会议,精准分析、综合研判辖区物业领域敏感性问题。规范业主委员会建设,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

此外,还将全面推广使用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各区县住建部门、街道、社区、物业企业(项目)固定人员,利用平台做好物业管理各项工作。2023年10月底前,各物业服务项目完成平台业主微信小程序宣传和注册使用工作,全面推行业主电子投票、满意度评价、问题“随手拍”、信息公示等功能,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

对矛盾纠纷突出的住宅小区

开展“信托制”物业服务试点

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加强监督管理外,《通知》还明确了落实奖罚制度。建立调度通报督导机制,每月对各物业项目12345热线工单处理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根据每月投诉办理情况对相关项目进行督导。对每月有效投诉量居前的物业项目,通过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更换项目经理、更换物业企业等方式加强监管。

完善全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接管物业项目的企业全部纳入信用监管系统,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日常采集、每月汇总、每季发布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

在推动物业服务创新方面,对矛盾纠纷突出的住宅小区开展“信托制”物业服务试点,由小区全体业主作为委托人,将物业费、公共收益等作为共同基金委托给物业企业管理,实行开放式预算并接受业主全方位监督,实现业主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通过骨干引领、以点带面,推动物业企业向多领域延伸服务链条,搭建全市物业供商服务平台,为业主提供全过程的生活服务,持续擦亮“泉城物业·服务全程”品牌,创建“泉城红色物业”星级社区、星级企业、星级小区。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