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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这两片区征收范围定了,补偿方案公布

2023-06-08 18:18:0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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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注意到,近日,济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房屋征收信息网发布两则通告。具体如下:  

济南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槐荫段老屯站)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  

征收冻结通告  

济(槐荫)征冻告字[2023]10号  

济南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槐荫段老屯站)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山东省机电设备公司四零一仓库以东,济南博茗茶叶交易中心以南,匡山小区中路以西,山东省机电设备公司四零一仓库以北。包括范围内单位及个人的房屋(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红线范围为准,详见附图)。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特此通告。  

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日  

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槐荫段腊山河西站)  

​征收范围  

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腊山河西路,西至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外海中央花园,北至经十路。本次征收具体征收范围以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范围图为准。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该征收项目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单位1个(山东泉西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总面积约90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8600平方米。  

征收补助费用标准  

搬迁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按照每平方米3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按照每平方米35元计算;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发。  

过渡期限内每月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照15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费。  

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照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4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300元。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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