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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岗红包、特殊津贴……济南发布春节前后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举措十八条

2023-01-17 16:01:0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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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金立红

 

1月17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获悉,聚焦促进员工复工返岗、支持企业减负稳岗、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稳定企业劳动关系、提升就业服务质效等五个方面,济南推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举措十八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春节前后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意见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尚未复工复产的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快推进重大项目、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交通物流企业、关键基础设施以及重点骨干企业复工复产,确保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员工及早返岗、尽早开工。倡导“稳岗留工、就地过年”。各级各有关部门指导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通过“留岗红包”“过年大礼包”“特殊津贴”“错峰调休”等措施,引导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稳岗留工。引导企业建立外地返岗员工登记制度,确保全覆盖、不遗漏,做好复工返岗“点对点、一站式”服务保障。

意见表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企业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给予被招用高校毕业生2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单位缴费部分)。

此外,济南鼓励中介机构助力复工。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介绍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就业,与本市用人单位(不含劳务派遣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介绍成功就业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一次性300元/人。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类型参保缴费的,按规定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意见明确,要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密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扩大信息发布渠道。推广运用直播带岗等新型招聘对接模式,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招聘活动。有序恢复线下招聘,有针对性举办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规模,集中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对中小微企业,分群体、分行业、分区域开展招聘活动;对灵活就业人员,充分发挥各级零工市场作用,组织小型专场招聘。

意见还指出,充分利用就业信息对接平台,免费为用工余缺的企业发布供求信息,支持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企业就地就近向用工紧缺企业输送富余员工。对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免费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及时签订合作协议,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接下来,济南将深入实施城乡公益岗提质扩容行动,继续开发一批生态环保、保洁环卫、社区服务等城乡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援助,优先支持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开通失业保险金快速申领通道,及时对符合条件人员兑现失业保险待遇、临时生活补助,确保春节期间政策落实不断档。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