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佳宁
1月9日下午,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工业蒸汽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四季度天然气价格变化达到工业蒸汽价格联动调整启动条件,燃气工业蒸汽基准销售价格每吨上调45元,调整为每吨349元。燃煤工业蒸汽基准出厂价格和基准销售价格不作调整,仍分别执行每吨191元、265元。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注意到,集中供热企业可在基准价格上浮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本次价格调整适用于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及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片区内,集中供热企业供应的工业蒸汽。
同时,《关于调整工业蒸汽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集中供热企业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认真做好宣传解释、明码标价和抄表结算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