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2〕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2〕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联审确认,济南万科泊寓丁家庄项目等22个项目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要求,上述认定项目具备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条件,并按规定纳入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范围。
经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联审确认,对高新区济高双创产业中心项目-16、21#楼职工宿舍等2个项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套数和面积等进行了调整,并变更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经历下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联审确认并报市领导小组备案,中央商务区4-14地块租赁住房等5个项目符合项目认定要求,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并纳入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