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要闻  |  山东  |  中国  |  国际  |  文旅  |  体育  |  评论  |  财金  |  教育  |  汽车  |  消费  |  吃喝  |  映像  |  周刊
首页>济南频道>内容详情

有电动车的注意啦!9月1日起,禁止带入地铁!

2022-08-19 20:27:2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白鑫燚

为加强和规范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保障城市轨道运行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济南市公安局会同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制定发布了《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禁止携带以电能为驱动方式的代步交通工具搭乘城市轨道交通(包括但不限于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

济南地铁呼吁广大市民乘客,为了您和他人的乘车安全,请勿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各类以电能为驱动方式的代步交通工具进站乘车。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