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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特色产业楼宇运营主体每年可获奖励

2021-10-25 10:23:2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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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

10月2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进行发布解读。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济南鼓励特色产业楼宇的运营主体增加自持比例,自持运营比例达到50%的,次年给予50万元奖励;达到70%的,次年给予70万元奖励;达到90%的,次年给予100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每年可以重复申请享受。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局级领导干部杨兴才介绍,济南将推进“一楼一业”或“多楼一业”,培育一批主导产业鲜明、集聚效应突出的特色产业楼宇。

 根据《政策》,济南鼓励特色产业楼宇的运营主体增加自持比例。同时,济南将根据特色产业楼宇内的产业集聚程度进行奖励,特色产业楼宇内主导产业法人企业的楼宇使用面积占比达到60%的,次年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0万元奖励;达到80%的,次年给予200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每年可以重复申请享受。

 杨兴才介绍,济南鼓励特色产业楼宇和储备特色产业楼宇吸引达到一定规模的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入驻,每新引进1家年度主要经济贡献达到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在特色产业楼宇、储备特色产业楼宇内购置自用办公用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且承诺自用三年以上的,按每100平方米给予5万元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在特色产业楼宇、储备特色产业楼宇内租赁办公用房三年以上,且面积达到500平方米的,按每100平方米给予1万元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徐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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