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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3D版呈堂证供“上线”

2021-10-11 09:27:2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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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秦荣萌

 “从3D证物模型数据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被诉侵权实物的细节。”近日,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在线审理的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首次将3D 模型数据实时推送到双方当事人电脑屏幕上,当事人可以通过拖拽、翻转、放缩等操作实现证物审查比对。庭审结束后,当事人表示庭审效果逼真,让人惊喜。

 针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跨域线上审理需求大与实物证据线上比对难的问题,济南中院探索构建“智能3D证据管理模式”,利用智能技术对实物证据进行3D高清建模、展示及应用,实质性解决在线审理出示质证难题。据了解,在前期探索实践基础上,济南知识产权法庭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知识产权审判“智能3D证据”管理规范(试行)》,推进该技术迈进深度规范应用。截至目前,济南知产法庭已委托技术公司建模“智能3D证据”近400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据了解,济南中院不仅在技术手段上不断创新,在审判技巧上也力求精益求精。

今年7月份,济南知产法庭审理的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据了解,这是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入选的第2篇案例。

 这起案件中,A公司指控B公司制作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其发明专利,但B公司并未实施上述专利方法,购买产品的用户在使用产品时却可以完整再现涉案专利方法,而用户不具有制造销售行为,使用产品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分析认为B公司虽未实施涉案专利方法,但其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可直接实施专利方法,其可以从产品销售中获利,而专利权人A公司却无法从直接实施专利方法的用户处获利,这种现状明显不公平,且不利于鼓励研发创新活动。最终法院裁判B公司侵害了专利权人的权利。案件上诉至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认可济南知识产权法庭的一审判决观点,并提炼总结出网络通信领域专利侵权裁判标准,载入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案件2019年度报告,选入最高法院第28批指导性案例。

  “网络通信领域专利侵权判定专业技术性很强,实践中,我们充分尊重该领域的创新与发展规律,以确保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实质性保护,努力促进该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可持续创新。”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田越洋这样说。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为使济南知产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迈上新的台阶,9月30日,济南知识产权派出法庭线上揭牌仪式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自贸区巡回法庭举行,同期聊城市、淄博市派出法庭同步成立。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徐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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