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要闻  |  山东  |  中国  |  国际  |  文旅  |  体育  |  评论  |  财金  |  教育  |  汽车  |  消费  |  吃喝  |  映像  |  周刊
首页>济南频道>内容详情

电动车违规充电最高罚2000元

2021-09-03 08:55:4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今年6月,应急管理部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8月1日正式实施。9月2日,在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刘沐炎说,《规定》实施一个月以来,济南已检查高层建筑802处,排查发现隐患2512处,整改隐患1789处。目前,已对全市32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0.6万元。


        “比较典型的案例有,长清区对一小区消防控制室安排无证人员值班处罚3000元,开出了新规施行后全市的‘首张罚单’。历下、天桥、长清、平阴分别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个人,予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槐荫公安对一物业公司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行为进行处罚。”刘沐炎说。


        刘沐炎介绍,据统计,济南市挂牌电动自行车已达300余万辆,今年全市接警处置电动自行车火灾51起,其中充电起火28起,在使用过程中自燃起火的有17起,因为玩火等其他原因引燃的有6起。


        刘沐炎表示,全市各级消防机构将借力《规定》实施,继续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对市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隐患联合执法,对占堵消防通道的车辆“贴罚单”,对电动车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的居民,耐心劝导,严格执法,对消防设施损坏失修的,严肃追究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保机构责任。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高玲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