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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骑乘人员“未佩戴不进出”

2021-08-18 09:01:0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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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8月17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由交警部门推出的“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百分百”样板社区创建活动在济南市市中区率先启动。该区将在社区、村居主要出入口设置劝导员,对出入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进行劝导,全面落实“未佩戴不进出”制度。

 

 

 

小区宣传“一盔一带”的劝导志愿者

 

        不戴头盔者更易受伤

 

        今年6月9日,在济南市钢城区钢城大街,两辆电动自行车在路口发生了碰撞。


        在现场视频中能看到,发生事故的是一辆白色电动车和一辆红色电动车。当时,红色电动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过路口时,突然出现一辆白色电动车,由北向南闯红灯通过了路口停止线。由于躲闪不及,两名驾驶员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红色电动车车主佩戴了头盔,并未受重伤;而白色电动车驾驶人并没有配戴头盔,导致头部重伤。


        随后,白色电动车驾驶人抢救无效死亡。“戴了安全头盔的驾驶者摔倒之后仍能爬起来,但另一个没有戴安全头盔的在事故中直接受到致命伤害,佩戴头盔的重要性显而易见。”交警表示。

 

        打造佩戴率百分百样板社区

 

        上述事故是济南交警在市中区乐山小区播放的佩戴头盔安全警示视频之一。8月17日,市中交警大队在乐山小区开展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的宣传教育活动,与小区联合打造“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百分百”样板社区。


        乐山小区居民田女士既是一位骑行爱好者,也是小区宣传“一盔一带”的劝导志愿者。“作为一名摩托车发烧友,在平时骑行的过程中见过太多因为未戴头盔造成的惨烈事故,所以当小区推广头盔佩戴宣传时,我当然是义不容辞。”田女士告诉记者,每日的早晚高峰期间,志愿者们会在小区的9个出入口和周边临近的三条主要干道上进行宣传劝导。


        据了解,乐山小区现有常住居民六千余人、共三千多户,其中拥有电动自行车的家庭超过三分之一。“由于小区周边邻近三所学校,居民平时接送孩子上放学基本都依靠电动自行车。”乐山小区社区综合党委书记谭欣告诉记者,前期,社区通过张贴宣传条幅、招募志愿者劝导等方式进行推广,目前社区的头盔佩戴率已达到80%。下一步,小区还将引入共享头盔自助租赁、购买设备,方便居民就近取用头盔。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未来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打造更多的“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百分百”样板社区。

 

        落实“未佩戴不进出”制度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市中交警大队大队长徐军介绍,“接下来,交警部门会联合区文明办,在每个社区门口开展三个一活动,既‘一个小喇叭,播放提示语音;一个易拉宝,指引大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一条横幅,警示人们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市中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马金霞表示,“各街道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践行‘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百分百’样板社区打造工作。在社区、村居主要出入口设置劝导员,对出入的电动车骑乘人员进行劝导,提示安全出行,落实‘未佩戴不进出’制度。”


        此外,记者采访发现,短短两天时间内,济南在前期10处“共享头盔”领取点的基础上又增设了十几处推广点,且市民还可以在推广点直接购买头盔。“一天最多能卖出二十余个头盔。”位于经七路上的一处推广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柔性执法’其实更能够促使人们遵守交通规则,共享的是头盔,但传递的却是安全。”

 

        电动车事故死亡人数开始下降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伴随而来的是大量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统计,201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中,驾驶电动自行车导致死亡人数达8639人,受伤人数达44677人,伤亡人数接近非机动车伤亡人数的70%。而如果每一个骑乘人员都能够正确佩戴头盔,一年可以挽救2500至3500个人的生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可以减少5%左右,


        数据显示,自2020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全国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均同比下降10%以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死亡人数自2006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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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立法犹存困境 国家立法备受期待

 

        记者梳理发现,正是由于安全头盔对降低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有重要作用,全国已有多地通过立法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作出相关规定。


        去年5月份,江苏出台《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同月,浙江也出台《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40部地方立法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问题作出规定,涵盖18个省。


        地方立法对推动佩戴头盔、降低道路交通伤害成效明显。2019年,浙江省宁波市和嘉兴市通过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使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3%、61%。《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后,13个地市头盔佩戴率明显上升。


        前期,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之所以普及度不高,背后的制约因素在于全国立法层面没有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强制性要求。导致交警在加大管理力度的背后,存在些许无奈。“希望尽快立法,同时也需要多方配合。”有民警呼吁。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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