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没有遇到交警就没事?別再侥幸了!昨日,济南交警启用路面电子设备人脸识别系统,对未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抓拍,并在路口电子屏对其身份信息进行实时曝光。同时,交警部门会将采集数据抄送市文明办并通报到当事人所在单位,下一步还将对各个区的抓拍信息进行通报排名,纳入考核。
济南交警在路口查纠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行为
8月12日上午,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在经十纬一路路口看到,多名市民因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被人脸识别信息采集系统抓拍,显示在路口的曝光台上。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这种新式电子抓拍设备不仅能通过人脸识别对驾驶人身份信息进行比对,同时能够通过内存信息对车辆信息进行读取比对,自动关联人员和车辆信息,让违法抓拍更加精准。目前启用的功能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不戴头盔等行为进行抓拍。
据市中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朝辉介绍,“目前全市共安装这类新式电子抓拍设备30块,主要分布在主次干道路口。每台设备上都配有多个角度的摄像头,在原来针对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基础上,又开发了对未佩戴头盔不文明行为的采集。现场采集到的照片会在警方后台进行大数据碰撞,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都会显示在大屏上。通过这种形式,来提醒当事人驾乘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安全头盔。”
其实,早在2017年,交警部门就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启用了人脸识别技术。人脸识别交通违法抓拍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各抓拍路口的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交警部门对电子抓拍系统再次进行升级,将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也纳入了抓拍范围。
“针对抓拍到的信息,交警部门会把采集情况抄送文明办,文明办将通报到当事人所在的单位。下一步,市文明办还会给各个区的采集数量进行通报排名,纳入考核。”市中交警大队女子中队中队长刘经纬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