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刘建宇 通讯员 王帅 王丽普
失业,却不失意。日前,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文件,失业补助金这项阶段性政策将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可以解决失业市民的燃眉之急,符合条件即可领取。
一、申领对象
自8月1日(含)起,凡是2021年1月1日之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发放标准及期限
济南市失业补助金标准分为2档次:
1.领取失业金期满和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2.参保缴费1年(含)以上,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审批通过后按月发放。
三、申领要求
1.2020年至2021年期间,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遇有异地就业、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的,申请人承诺同意停发并在转入地不再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实现再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