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14日晚11点
济南市十个区县陆续发布通知
出入各自辖区各级各类公共场所
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
涉及市中区、天桥区、历城区、
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
钢城区、商河县、高新区
十区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通知强调,即日起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停车场地、影院剧院、景区景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公共洗浴、美容理发、歌厅网吧、游戏娱乐等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
辖区居民出入以上公共场所时,需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健康码暂时没显示疫苗接种信息以及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可从接种单位开具纸质接种证明提供给上述场所查验人员;未接种人员须登记个人信息,严格落实各项防护要求,并尽快完成接种。
记者注意到,在历城、章丘两区的通知还特别要求辖区未接种人员除须登记个人信息,还应说明未接种疫苗的原因,负责查验的部门将未接种人员信息反馈至其现住址所在街道,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督促其尽快完成接种。
十区县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公共场所是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人,与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一并进行。对未接种人员,要逐一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督促其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并将每日汇总信息报送属地街道。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共场所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工作由属地镇街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部署落实。卫健、教育、市场监管、商务、交通、公安、住建、城管、民政、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领域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