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站获悉,《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济南拟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咨询委员会,负责收集、反映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诉求,为营商环境改革提供决策咨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施策。
《条例》拟规定,在获取和使用土地方面,持续优化“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降低土地证明文件门槛,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在获取和使用资金方面,鼓励发展金融新业态,培育发展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金融产业集群;加大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推动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和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落实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根据《条例》,济南拟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咨询委员会,负责收集、反映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诉求,为营商环境改革提供决策咨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施策。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机制,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内部举报人保护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支持建立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评价和反馈制度,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集中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完善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推进接诉即办。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