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全市2021年为民办22件实事、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民生事项、市直各单位申报的实事项目,现制定公布第一批104件济南市“庆百年华诞办百件实事”市级层面民生项目清单如下。
一、聚焦教育医疗住房重点领域
1.加大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80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8%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布局建设10所中央厨房,实现全市有午间配餐需求的中小学100%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实施共建社区教育工程,建立300名以上专家成员组成的社区教育师资库,培训不少于300人次社区教育人员,开发引进15门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责任单位: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建30所婴幼儿照护机构示范点;免费开展孕妇无创DNA产前筛查,适用人群检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阳性病例随访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5.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全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60元,每人每年达到640元;启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群。(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6.扩大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范围,每个区县开通异地普通门诊联网结算医院不少于1家。(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7.加快推进济南精准医学产业园一期项目,为市民提供更高质量健康服务。(责任单位: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
8.加强市中心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和创伤中心绿色通道建设,优化救治流程,缩短患者救治时间。推出便民举措,实现患者在门诊诊区或诊室进行预约、挂号、交费;建设室外立体车库,增加车位120个,全面提升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中心医院)
9.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新开工2万套租赁房源,盘活3万套社会闲置存量住房,全年租赁住房补贴发放不低于7800户,培育2家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高标准推进棚改旧改,完成省棚改安置房新开工7555套,基本建成10107套;开工4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面积不低于600万平方米,改造完成后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加大老旧小区改造财政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44亿元,市级统筹安排建设资金1.44亿元;提供不低于2亿元保理授信支持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济南金控集团)
12.加快推进《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有效破解居民反映突出的物业管理问题。(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13.强化新建小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执行,确保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菜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到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对10万户年限长、老化严重的IC卡燃气表进行免费更换,对194个年限较长的自管换热站进行免费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5.完成三元印刷公司泺口职工宿舍低洼住房改善工程。(责任单位:济南城市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优抚和社会救助
16.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生活补助标准上浮1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7.持续开展“为烈士寻亲”行动,为744名无名烈士进行DNA鉴定,为寻亲成功烈士立碑。(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8.为全市3700余名新中国成立前和抗美援朝老退伍军人建立荣誉台账、拍摄专题影像、形成荣誉档案。(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9.实施光明救助行动,为不少于600名55周岁以上的生活困难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治疗。(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
20.为2000名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为1.2万户残疾人家庭配置辅助器具或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建成“残疾人之家”30处。(责任单位:市残联)
21.持续实施资助贫困女童“春蕾计划”、农村贫困妇女“两癌”保险救助项目。(责任单位:市妇联)
22.组织实施职工大病互助保障普惠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23.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法律援助便民直通车下基层服务不少于200次,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1.2万件以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4.开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试点建设,在100个村(社区)设立村社互助基金,提升村(社区)困难群体救助帮扶能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5.新建户外劳动者驿站40家,全面提升500家已建成驿站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三、支持和保障就业
26.服务驻济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好“选择济南共赢未来”驻济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扎实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成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8.办好济南阳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阳光健康学院,完成妇女职业培训2.5万人次、安置就业20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妇联)
29.帮助残疾人就业求职,培训残疾人2000人次,实现新增就业1500人。(责任单位:市残联)
30.开展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发放创业扶持贷款、创业带动就业奖励2000万元以上,山东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济南中心)优质企业入驻率达到60%,组织“军岗日”等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3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1.组织实施“求学圆梦行动”,补助3000名以上参加继续教育的职工。(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增进老年人生活福祉
32.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3.建设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50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000处,新增老年助餐服务站点1150处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4.免费开展老年人“防走失”和“一键呼叫”关爱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5.开展“智能助老”行动,培训社区老年教育骨干320人次。(责任单位:市老年大学)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五、完善便民服务设施
36.实施泉水直饮工程,开工建设12处以上泉水直饮项目。(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37.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打造垃圾分类模范街镇10个,模范社区和村各100个,模范小区、单位1000个。(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8.继续实施放心早餐工程,新建早餐连锁店4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9.新增菜篮子直通车承担单位5至10家、奖补菜篮子直通车辆50辆,新增社区服务点10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0.改造利用现有7处(10万平米)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场所,开展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人防宣教等便民活动。(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改善生态环境
41.加快黄河淤背区3350亩防护林建设,打造市民尽享野趣、亲近自然的黄河生态绿廊。(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42.开工建设105处各类公园,加快构建“千园之城”。(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43.抓好噪声整治,实现城市夜间声环境功能区达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4.做好流域污染防治,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省考核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5.打造整洁有序城市环境,扎实推进占道经营、公共卫生间、垃圾死角、道路保洁、城市亮化、“三小一堆”、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等7项整治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46.实施黑虎泉、大明湖南门片区改造提升工程,推进重点景区精细化管理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济南文旅发展集团)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七、改进交通出行条件
47.提高东、西部城区公交线网覆盖率,推动“两网融合”,新增和优化普通线路40条,新建改建公交候车亭100处、电子站牌500处。(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公交集团)
48.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年底前实现济莱高铁隧道工程全线“洞通”,开工建设轨道交通4号线、6号线、8号线和济阳有轨电车项目。(责任单位:济南轨道交通集团)
49.优化轨道交通运行图,推行多点发车、延时收车等便民措施,提升运营服务品质。(责任单位:济南轨道交通集团)
50.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济泺路穿黄隧道、凤凰大桥年底建成通车;升级改造燕山立交桥智能化停车场;加快历黄路市政道路、腊山东路市政道路、王舍人互通立交连接线、莱芜城区外环路工程等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济南城市建设集团、莱芜交通发展集团)
51.开展“泉城畅通行”文明交通行动,加强信号灯配时等智慧交通应用,开展“重型货车、重型挂车”隐患清理,打击超载、套牌、假牌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八、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2.举办“智慧文旅·惠享生活”第五届济南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统筹2500万元文化惠民消费补贴,开展惠民消费八大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53.开展“入基层、强四力——我为群众办实事”“10个一批庆祝建党100年”“学党史、听党话、跟党走”送课下基层、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图片展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党校、市社科联)
54.组织7家市属文艺院团办好365场公益演出;开展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健步走、登山、农民趣味运动会、社区运动会等各类群众性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55.举办沿黄部分城市、驻济高校等系列群众合唱音乐会,培训合唱骨干和指挥人才1000人,打造提升300支群众合唱团队。(责任单位:市文联)
56.办好省暨济南市第十八届社科普及周活动,深化“泉城科普”品牌建设,扩大社区科普大学覆盖,组织举办系列青少年科技竞赛,推进科普中国(泉城)e站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社科联、市科协)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九、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57.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全面掌握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落实每周研判会商制度,坚持“一案一策”,化解一批影响全市稳定的重点案件。(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58.实施“亮剑”行动,开展民生小案专项打击;实施“断卡”行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施“平安关爱”行动,确保戒断三年未复吸人数达到登记在册总量的75%以上,全市所有学校、全部适龄学生落实毒品预防专题教育课注册、课时两个10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59.兼顾人防战备和应急救援,免费向1万个家庭发放人防战备应急包;新建应急救援站20个,提供全市应急救援站点“一张图”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市人防办、市应急局)
60.提升96333平台电梯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维保单位三分钟响应率100%,三十分钟到达率99%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1.持续提升“食安济南”品牌,巩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成果,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区县建设,加强食安大客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2.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整体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范非法集资、网络安全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市民防护技能。(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委网信办)
64.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济南无欠薪”行动,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十、增强基层治理能力
65.深入推进十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确保化解率达到90%;推行“320”“110”工作法,升级改造智能化自助信访系统,方便市民群众快访快办。(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66.协助推进天建天和园重整,推动项目尽快重新启动。(责任单位:济南金控集团)
67.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任务,夯实“网格化”基础支撑、雪亮工程“实战化”科技支撑、工作运行“智能化”信息支撑,搭建“实体化”基层社会治理调度指挥中枢平台,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68.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省市机关联动,深化提升社区“双报到”工作,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基层治理痛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69.深化“属地管理”改革,依法依规梳理街镇职责任务,组织编制街道(镇)职责清单,完善街镇承接事项准入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70.实现全市161个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在全省率先打造具有省会特色的“民政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71.创建“出彩人家”示范村(社区)200个、示范户5万个。(责任单位:市妇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十一、提升农村民生水平
72.完成3000亩黄河滩区迁建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3.推进水利惠民,完成14处大中型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实现引黄灌区高效配水到田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74.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施“四好农村路”提升行动,完成省定年度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75.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410个行政村污水处理站建设、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等任务。(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76.全面提升乡村人居环境,高标准推进38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个市级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7.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做好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的运维管护、收益分配管理,做好扶贫专岗安置工作。(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78.推进农村产业提质扩面增效,打造5个特色产业村(企),5个特色产业聚集片区,培育壮大10个特色产业经营主体,打造“泉水人家”等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9.创建100个村级议事协商市级示范点,提升村级议事协商质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80.对在职在岗(不含返聘)且与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合同或管理协议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引导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81.推动章丘、济阳、商河等区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5万亩。(责任单位:济南供销合作社)
82.在章丘绣惠街道、济阳曲堤街道、长清归德街道设立3家齐鲁银行乡村振兴小微支行;新增莱商银行助农取款服务点100家。(责任单位:齐鲁银行、莱商银行)
83.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暨“戏曲进乡村”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84.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乡村振兴专家志愿服务行动”,全年开展服务活动15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科协)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十二、提升办事窗口服务质量
85.开展“擦亮窗口创满意”行动,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增加户口迁移、项目变更、户口注销及居住证办理等4类17项户政高频事项;开展中小学居民身份证集中办理活动;细化落实出入境管理服务老年人6项举措;搭建养犬线上预约办证、年审平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86.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服务中心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六大功能”,打造群众诉讼服务会客厅。(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87.建设公证窗口“一总部,多分部,济南全覆盖”便民服务体系,实现公证业务平台与政务信息数据对接共享,利用“公证链”缩短公证事项核实时间,提高市民群众办证效率。(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88.开通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按月委托提取业务,扩大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商业银行数量;通过“一窗通办”平台获取注销信息,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责任单位: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十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89.加大“五个济南”建设监督和重点民生建议督办力度,推动40件重点建议解决落实。(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90.推行民生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一站式”服务,开通民生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加快推进民生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1.进一步优化工伤认定流程,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2.擦亮“在泉城·全办成”行政审批服务品牌,配备项目管家,对接省市重点项目及其他项目单位,建立需求清单、工作台账,助力保障性用房、轨道交通等各类民生项目早开工、早落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93.实现品牌连锁便利店连锁总部和门店以药品零售(连锁)方式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年内覆盖总部1至2家,门店数量10至20家,方便群众购药。(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94.开展“交管便民服务”行动,推出货车通行自动备案和智能导航,交通违法抓拍即时提醒,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网上调解”,驾考学员联约联考“当场发证”,境外驾驶证换证“当天办结”,特殊车管业务远程委托、视频确认,车辆检测“全时服务”,驾驶人体检、换证“警医邮合办”,车驾管业务进政务大厅“多点可办”,换证年检临界提醒等10项服务举措。(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95.直击政府工作重点、难点和痛点,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做客《作风监督热线》、爱济南掌上12345,回应基层反映困难,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问题。(责任单位:济南广播电视台、济南日报报业集团)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十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
96.依托“爱山东·泉城办”推出泉城“一码通”、义务教育掌上报名、新生儿“一件事”等热点应用,“掌上办”政务服务达到1600项。(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97.完善网上服务、掌上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落地,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实现市民不动产登记、二手房交易“云办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8.推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备案在线咨询、网络申报、线上线下同步办理、网上电子备案结果反馈,实现市级考级备案“零跑腿”。(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99.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由“热线服务”向“网上服务”延伸,提升线上线下联动服务机制,提供热线接听量10万件、网上咨询答复千件、线下解决法律诉求100件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十五、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100.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实践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2万场次,服务群众500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01.建成100个“希望小屋”,广泛开展课业辅导、心理辅导、感受城市等公益关爱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
102.广泛开展百场青年志愿服务、青年驿站、全民健康体质监测、健身指导、热心姊妹花爱心支教等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体育局、济南广播电视台)
103.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进社区、六月风铃行动,完成3万人次应急救护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
104.举办“芳华讲堂”“七彩课堂”“泉城文学讲堂”“摄影公益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文艺培训”“康养济南”云讲堂等各类公益培训讲座。(责任单位:市文联、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