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开始,济南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查处的违法将采取“五选一”的惩治措施,违法者可以自由选择抄写法条、观看教育视频、志愿执勤、朋友圈集赞、处罚,五项任选其一。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挪用、涂改、污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20元
●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50元
●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20元
●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20元
●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20元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0元
●未满16周岁骑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20元
●违法载人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10元
●对路面违法停放的,口头警告
对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罚款10元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张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