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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垃圾分类最高罚50万元

2020-11-07 08:51:15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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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上午,济南市城管局举办“垃圾分类靓社区”活动。记者在活动现场了解到,济南目前已经打造了76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588个示范社区,垃圾分类示范区域覆盖2421个居民小区,基本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同时,济南市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已通过济南市人大审议,将于今年12月出台,明年5月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济南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即将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近几年,全国各地掀起垃圾分类热潮,作为全国46个先行开展垃圾分类的重点城市之一,济南也是迎潮而上,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垃圾分类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载体,也是改变人们行为习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秦国芬在活动现场表示,济南目前已打造了76个示范片区和588个示范社区,垃圾分类示范区域覆盖2421个居民小区,基本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目前正在示范引领的基础上,下大力气提高分类投放覆盖范围,力争尽快实现全覆盖。同时,济南市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已通过市人大审议,将于近期出台,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正在逐步完善。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启动仪式之后,济南市城管局将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深入济南市10个社区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普及。

10月29日,济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该条例将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济南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即将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记者注意到,条例明确规定,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蓝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红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厨余垃圾应当投放至绿色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混入不利于后期处理的杂质;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灰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进行分类投放。

单位和个人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 《大众日报》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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