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丁凤云贪污罪一审刑事裁定书》显示,罪犯丁某某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罪犯丁某某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至2025年5月5日止)。
上述丁某某是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女,现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服刑。2017年7月3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菏刑二初字第5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丁凤云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据《检察日报》此前报道,1957年5月,丁凤云出生在山东省临沂市一个普通职工家庭。17岁时,她到莒县城阳公社西陈楼大队,成为一名下乡知青。1975年11月,丁凤云抓住临沂地区水泥厂招工的机会顺利回城。
参加工作后,丁凤云很快打开局面,18岁就成为水泥厂团委的领导,之后是进修、升职……1984年7月,在高校进修两年后,丁凤云被提拔为临沂地区妇联组宣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
1992年底,35岁的她被提拔为费县县委副书记。1998年2月,她调到临沭县,任县委副书记、县长,成为当时山东省为数不多的女性县长之一。在2001年,丁凤云40岁出头便成为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0年10月20日,丁凤云被任命为临沂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同年11月26日,教育部批复,同意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为临沂大学,丁凤云转任临沂大学党委书记。
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纪委决定对丁凤云的经济问题展开调查。同年10月27日,纪委决定给予丁凤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山东省检察院依法处理。随后,经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丁凤云涉嫌贪污、受贿一案交由菏泽市检察院查办。2015年9月18日,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
上述《检察日报》报道称,2016年6月,在菏泽市中级法院接受审判时,丁凤云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受贿罪的22笔事实、126.82万元钱款,全部予以认可,表示“没有意见”。在这22笔受贿事实中,有13笔涉及丁凤云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其中11笔发生在她任职临沂大学党委书记期间。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