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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先行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10-05 12:28:0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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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 3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大桥街道小盖村党支部书记姚长锁、村委会主任盖朋成等人违规发放、领取节礼问题。

2015 年至 2020 年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姚长锁、盖朋成等人借为村内高龄老人发放节礼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米、面等物品并向村干部发放,共计花费 15404 元。2020 年 6 月,姚长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 年 7 月,盖朋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违纪资金退回村集体。

2. 崔寨街道南赵村原党支部书记李金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6 年,时任南赵村党支部书记李金泉多次违规用公款安排相关人员到饭店就餐,并在就餐期间提供烟酒,共计花费 11093.5 元。2020 年 8 月,李金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孙耿街道东盐村原党支部书记杜彩、原支部委员闫绍虎、妇联主席王立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

2017 年 3 月,杜彩、闫绍虎、王立违规接受在该村施工的某企业项目负责人为其提供的海南五日游活动安排,共计花费 7950 元,均由该企业支付。2020 年,杜彩、闫绍虎、王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 3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汲取深刻教训,真正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从严从紧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把纠治“四风”向纵深推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来源 济南政务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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