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路口的文明,代表一座城市的文明,一座城市的文明在每个人的举手投足间。10月1日至12月31日,济南交警开启“道路交通安全观察员”报名通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参与评选活动。
参与评选的市民可以通过济南交警官方微信和“泉城行+”APP进行活动报名,交警部门每周对观察员们提供的违法线索数量进行统计,曝光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按照观察员的评选标准,在参与活动的群众中分三批聘请1000名“道路交通安全观察员”,发布聘书。
在聘请的“道路交通安全观察员”中,交警部门还会选取100名最有贡献的优秀观察员,升级为“特别观察员”,发放智能行车记录仪。定期组织观察员参加警营开放、交通安全宣讲、工作交流会等活动,有效发挥观察员在交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1、观察员报名条件:
①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以上、60岁以下,有一定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②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③熟悉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2020年以来至报名时止,本人无交通违法记录;
④热心和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
2、观察员职责:
①客观真实地记录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②及时反映实时遇到的道路交通状况及道路交通设施完好情况等信息;
③对道路渠化、信号灯、交通设施设置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④对交警规范执勤执法、着装、形象等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⑤发现、记录道路上的暖心瞬间,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
⑥配合交警部门对社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观察员主要以视频形式,也可以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上报交警部门。每半年提交一份综合反映发现问题或者意见建议的文字材料。
邮箱:jnjj7062@163.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897号,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处。
3、观察员权利
①根据工作需要,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和交警队伍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②了解所举报、反映和建议、意见等事项的办理情况;
③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暗访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听证会以及交通安全宣传、警营开放等活动;
④要求相关单位为本人或者举报的相关事项进行保密。
4、观察员任职期限
观察员的聘任期限为一年。任期届满的,根据上一年度工作情况,经交警部门综合评定后,确定是否续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①担任观察员期间不能正确行驶职权、不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的;
②聘任期间,本人有交通违法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
③参与度极低,每月上报有效信息不足十条;每半年未按要求提交综合反映发现问题或意见建议的。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