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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圩子壕保护区内,鼓励住宅入户门框预留张贴楹联空间

2020-09-30 13:10:2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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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圩子壕保护区内,鼓励住宅建筑设计时在入户门框两侧预留不小于二十厘米可以张贴楹联的空间。
根据条例,圩子壕保护区内的城墙遗址、水系、重要道路、泉池、公共绿化空间、树木以及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当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一)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规划选址和布局应当避让城墙遗址(原址)、水系和具有雨汛季节分流行洪功能的道路、街巷等脉络空间,建筑造型和色彩须体现传统风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突破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高度。鼓励住宅建筑设计时在入户门框两侧预留不小于二十厘米可以张贴楹联的空间。
(二)城乡水务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对名泉泉池、泉渠的维护、修缮及其人文环境整治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实施对圩子壕现状河道及驳岸的整治,并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逐步贯通圩子壕水系。
(三)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公共绿化空间的规划、建设和环境提升,规划应利用现状地形、地貌、水体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体现传统园艺风格,优先选用乡土植物资源;应当对古树名木和其他稀有、珍贵、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具有一定生长年代及景观规模的树木资源进行普查、登记造册。
(四)市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刘建宇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 王莹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