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记者 白鑫燚
房屋租赁一直是消费维权的重点领域。近日,济南市民李女士向山东商报天天3·15消费维权站反映,自己在济南诚基中心通过济南城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房时遭遇多重套路,退租后中介承诺的退款事项未能兑现。而记者调查发现,托管房屋的操作模式被业内人士曝光存在乱象,另有租客遭遇类似维权困境。
2025年9月中旬,李女士通过济南城万房地产承租了诚基中心的一套房屋,签订一年期租赁合同,约定押一付三,月租金1900元,水费100元。2025年12月2日,李女士按约缴纳6000元房租,租期至2026年3月15日。年后因工作单位地点变动,3月1日李女士提前向房东宋先生及中介孙先生提出退租并当日完成搬离。李女士表示,自身提前退租属于违约行为,可以放弃押金,但签约时中介孙先生明确承诺,未使用的房租及每月预存水费均可按实际情况计算退还,可退租后孙先生却拖延了半个月,改口称“一切按合同执行,不予退款”。
李女士仔细核查合同后发现多处混淆表述。合同未明确标注每月水费为预存费用,仅写明每次缴费含“300元水费”;同时合同约定租客违约需赔付房东两个月房租违约金,却未将“提前退租”明确界定为违约情形。李女士回忆,签约时她就发现合同缺少提前退租相关条款,要求补充内容,孙先生称合同统一模板无法修改,仅通过微信留言作出补充约定:“如有违约,押金不会退还,未使用房租正常退款”“每月100元水费为预存费用,多退少补”,而如今这些承诺均无法兑现。
除合同条款歧义外,在看房及签约阶段中介还存在隐瞒信息的情况。李女士回忆,看房时中介仅告知该房屋月租金1800元,未提及物业费、水费等额外费用,待签订合同前才突然披露每月网费和物业费200元,水费100元,导致房屋实际每月成本升至2100元,经协商才降至2000元;而合同约定电费自付,需通过“会找房”小程序缴纳,入住后李女士才发现该房屋按商电标准计费,而同小区其他房屋均为民水民电,水费标准更是完全未知。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中介公司位于诚基中心东部,曾用名“万城地产”,后更名为“城万地产”。记者通过天眼查信息了解到,济南城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2024年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由孙浩变更为宋春胜,前者与李女士接触的中介孙先生同名,后者与房东宋先生同名。对于李女士的投诉,记者联系宋春胜核实情况,对方回应称若租客赔付两个月房租违约金,他就结算水费及未使用房租,建议租客走法律途径。
针对李女士的遭遇,济南资深房产中介李先生表示,一般若租客违约提前退租,押金不退尚可理解,但租金不退明显不合理,这是托管类房屋的惯用套路,就是做一锤子买卖。
无独有偶,曾在诚基中心通过全诚地产租房的张女士也表示,自己去年11月租房合同到期,居住期间正常缴纳水电费,搬离后要求退押金无果,反而被要求补缴高额水费,最终不仅押金未退回,还在看不到水表情况的前提下被要求补缴一千余元。
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思程指出,中介在微信中作出的补充约定属于有效合同内容,其拒不履行退款义务违反诚信原则,李女士可要求退还剩余房租和预存水费。对于合同中要求租客赔付两个月违约金的格式条款,审理时需要考虑实际空置损失,且优先以押金抵扣。
马思程提醒,租房过程中所有口头承诺务必写入合同,重点关注租金、水电、物业费、提前退租及违约金等核心条款;同时妥善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房屋交接记录等证据,遭遇消费问题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