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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付货款千万元,“以物抵债”化难题

2025-06-03 09:54:2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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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这批面粉就归你们了,以后我们还能继续合作!”随着双方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友好握手,一起标的额11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化解。

2023年,某小麦公司与某制粉公司签订《小麦购销合同》,约定某小麦公司向某制粉公司供应小麦,某小麦公司依约供应部分小麦后,某制粉公司因经营问题调整停产,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欠付某小麦公司货款1100万元。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某小麦公司于2024年诉至济南长清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延期期间的费用损失等。法院判决支持某小麦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某制粉公司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经实地调查发现,某制粉公司虽已恢复生产经营,但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万元,其仓库内尚有部分成品面粉。某小麦公司负责人坦言:“双方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果将对方的设备进行拍卖,导致对方公司停产,我们也不忍心,我们更希望拿回货款。”制粉公司负责人表示:“之前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刚刚恢复生产,希望能给我们一个机会,我们一定把钱还上。”

“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拍卖该批面粉或设备,不仅周期长,还可能因流拍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某制粉公司目前恢复生产经营,如果帮助企业度过困境,企业可以逐步清偿债务,这样才能实现共赢。”执行法官分析道。

执行法官决定尝试通过“以物抵债”方式促成和解,先后五次组织双方协商。“成品面粉与您公司的业务范围挂钩,并且某制粉公司所生产的面粉享有一定地区知名度与口碑,以物抵债既能盘活资产,又能避免执行周期过长。”执行法官向双方释明利弊。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提出了最终方案:“由制粉公司先将仓库中部分成品面粉直接抵偿给某小麦公司,后续制粉公司继续分期清偿。”经反复权衡,双方均同意该方案并达成和解。

本案中长清法院精准把握“资产特性—债权人需求—执行效率”三者的平衡点,通过以物抵债让“两难”变为“两全”,实现了“双赢”。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