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培训机构承诺“不过包退”,学生落榜后,机构以学生请假缺课为由不予退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权?
2023年5月7日,韩风(化名)与某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某公司为其女儿小韩提供美术培训,合同约定的美术培训课时为575课时,培训学费28800元,韩风当日缴纳。合同约定:“2023年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培训费28800元,如小韩同学统考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将退还80%的学费。”最终,小韩未达到2023年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合格分数线。随后,韩风与某公司协商退费事宜,该公司却以小韩因个人原因请假缺课47课时为由,拒绝退费。韩风将某公司与该公司唯一股东孙某诉至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要求某公司与孙某退还培训费230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某公司主张小韩因自身原因未修够课时,导致未能达到成绩合格线,但未举证证明双方对必要课时数量作出明确约定,亦未举证证明对因学生个人原因请假导致课时不达标则不予退费的后果作出明确约定,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小韩未达到2023年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合格分数线,韩风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某公司退还学费23040元(28800元×80%),符合双方约定,法院予以支持。孙某作为某公司的唯一股东,未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和某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应对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某公司退还韩风培训费23040元,孙某对某公司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承办法官表示,为有效避免在教育培训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退费难问题,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选择培训课程前应对培训机构进行深入了解,仔细辨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在签订培训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责任承担的格式条款,避免落入合同陷阱。签订合同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付款凭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作为今后可能发生纠纷时的维权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