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李瑞琪 实习生 张宇宸
好消息!经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速豹速办”介入后,被小区流浪猫抓伤的张先生已获物业赔偿。10月14日,物业、张先生均已确认这个消息。
10月10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速豹速办”栏目刊登了《业主被小区流浪猫抓伤,物业拒绝赔付》的稿件。发稿两日后,张先生心心念念的赔偿终于有了着落。
10月12日傍晚6时许,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速豹速办”记者接到了唐王山社区书记王仙的来电。她告诉记者,被流浪猫抓伤的业主张先生已和小区物业就赔偿相关事宜达成了阶段性一致。
据王仙介绍,10月11日晚,在唐王山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和律师陪同下,张先生与成都金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龙泉壹号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就赔偿相关事宜进行了协商。
协商初期,物业方本想通过赠送营养品的方式向张先生进行赔偿、表达歉意,张先生不接受并要求物业直接进行赔款。经过长时间洽谈,最终双方达成了阶段性一致。
10月14日上午,张先生在通话中向记者表达了感谢:“(被流浪猫抓伤)这个事儿到现在已经快两个月了,本来我都做好打官司的准备了。没想到记者来过之后,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幸亏记者耐心负责,社区书记也是真心为我们老百姓办事儿。相信有你们督促,赔偿很快就能到账。”
唐王山社区书记王仙表示,后续会继续跟进落实张先生赔偿款落实情况,在治理社区流浪动物管理方面做好监督、倡导工作。
14日下午,记者也联络到了参与协商的龙泉壹号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李苏。她表示:“预计今天总公司就能将赔偿款批下来,批下来以后就会给到张先生。”
李苏告诉记者,张先生被流浪猫抓伤的情况发生后,物业就日后如何管理好小区流浪猫的问题作出了相关预案:“我们会继续加强小区内巡查工作的力度,看到投喂品及时清理,也会呼吁广大业主不要继续投喂流浪猫;敦促保安做好流浪猫驱离的工作,向业主做好相关知识的普及。”
获悉张先生已获物业赔偿,此前接受采访的山东齐泉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刘兆红律师表示,“提供的法律咨询能为业主解决实际问题,我是打心底儿里高兴!这件事的解决,离不开速豹速办记者的督促,希望以后还能有机会,和记者一起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做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