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
研学实践在培养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资料图
为深入推动济南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开展,切实发挥研学实践在培养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济南市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日前,济南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对基地、营地的申报条件、认定与发布、运行与管理等都提出了“硬杠杠”。
正式运行2年以上可申报
《通知》要求,营地是指经济南市教育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评议认定,能够承担一定规模的中小学生集体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具有丰富的研学实践教育资源和完善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体系,并提供一定规模集中食宿、交通等服务的优质资源单位。
按照规定,申报基地时,要具备法人资质,研学场地须为法人单位自有资产或租赁资产,租赁资产需提供长期租赁合同;以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教育、自然生态教育、劳动教育、海洋教育、黄河文化教育、红色教育、廉洁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研学实践主题特色鲜明,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有一定引领示范作用的优质研学资源单位方可申报。且须满足正式运行2年以上,近2年累计接收研学实践教育中小学生不少于5000人次。
同时,配备专业化研学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设计能力,能够为参加研学实践的中小学生提供专业讲解和指导服务;建立研学实践指导老师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场馆场地设备设施完善,研学场地能够同时容纳200人以上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活动。
另外,研学实践坚持公益性原则,项目收费定价合理,标准向社会公开;研学实践门票价格低于同期学生票价和旅游团队票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随班就读学生实行门票及实践项目免费政策。符合公共场所安全、消防、卫生基本要求,安全保障措施完备,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研学场地整体通过消防验收,提供餐饮要确保食品和卫生健康安全;有全时段、全方位录像监控系统,录像资料保存60天以上;近2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近2年来未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申报营地时,内容范围参照研学基地要求,辐射带动周边研学基地或教育资源,能够承担一定规模的中小学生集体开展2—5天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且正式运行2年以上,近2年累计接收研学实践教育中小学生不少于2万人次。市级基地、营地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被撤销称号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基地、营地运行时,要根据中小学生研学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等时间安排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承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基地、营地应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加强课程开发与建设,不断完善研学实践课程体系,所有课程均应在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纸质版存档。基地、营地应坚持公益性质,不得面向学生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
基地、营地开展研学中有第三方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须对其相应资质进行严格把关,按照有关要求签订服务合同,监督第三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研学师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基地、营地每3年为一个管理周期,期满后市教育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基地、营地进行复评。复评合格的,保留其称号,进入下一个管理周期;复评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复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基地、营地在管理周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黄牌警示,进行1年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保留其称号;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主要包括:运行不规范,1年内学生、家长、学校满意度低于80%的;未受重大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1年内基地接待研学实践的中小学生数量少于3000人次、营地接收少于6000人次的;研学课程质量较差,针对性不强,不能满足研学需要的;课程未按要求进行备案或课程审查不合格率较高的;不按时提交年度总结材料或年度审核不合格的;其他原因需要给予警示整改的。
基地、营地在管理周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称号。主要包括: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基地、营地称号的;已不符合基地、营地准入条件的;组织宗教、迷信活动,组织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原因必须退出的。
基地、营地被撤销称号的,自摘牌之日起不得以市级基地、营地名义开展研学实践活动,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基地、营地;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5年内不得重新推荐申报基地、营地,并相应核减所在地区县推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