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郑芷南 任为
“为何济南市区很少见到美团、哈啰等共享电单车呢”近日,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进行咨询。8月28日,官方对此进行回复:目前暂不宜投放共享电单车。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济南市交通相关部门处获悉,如市民有需求,下一步将会纳入考虑范围内。
对于济南市目前不宜投放共享电单车的原因,官方在该网友留言下作出详细答复。根据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要求,以及公安部致函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及时制止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停止投放并限期收回的建议,济南市严格控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此外,共享电单车质量大、速度快,骑行人员不固定,易发生交通事故。共享电单车还存在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风险。按相关法规,骑行电单车需佩戴头盔,头盔难以实现共享。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规划、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交通出行结构、道路通行条件、道路交通安全及现行政策等情况,目前暂不宜投放共享电单车。
对此,记者致电了济南市交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济南出行方式比较丰富,例如公交路线已经实现覆盖济南全市区,仅定制公交(路线)就有800条左右。明年,济南市地铁将逐渐开通新路线,另外还有摩托车、汽车、共享单车等出行方式。“目前我们所了解到的,市民相关诉求不一,没有大量出现有共享电单车投放的市民需求。如市民有相关需求,下一步我们会纳入考虑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