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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两卡”“躺着赚钱”?小心掉入“陷阱”

2023-07-31 09:47:2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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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贪图蝇头小利、抱有侥幸心理、不知法不懂法……大众在如此情形下容易只看到眼前利益却看不到即将面临的危险,一旦受人蛊惑便掉入“陷阱”。承办“帮信罪”(“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的法官们表示,受骗或者“帮信”差不多都是从贪图小利开始。网络诈骗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各种诈骗手段让人防不胜防,而“帮信罪”作为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已经成为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2023年受理刑事案件数量第二的罪名。

租借“两卡”“躺着赚钱”?

承办法官表示,在审理的案件中多为租借“两卡”(银行卡、电话卡)让自己身陷犯罪泥潭,而只需要租卖就能赚钱的法子,也被犯罪分子称为“躺着赚钱”。这对普通百姓尤其是学生、老年人、无业人员等吸引力很大,一些人在诈骗分子的蛊惑下,为了蝇头小利就变成了“帮凶”。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自2020年至今,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共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89件,判处罪犯124人。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帮信罪”呈现案件数量激增、涉案群体年轻化、涉案金额巨大以及犯罪成本低廉,近九成的犯罪人员通过出租、出售银行卡或者下载某些APP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等特点。针对涉案金额巨大的问题,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郗兴甫介绍,该院审结的89件案件中交易流水达到13亿元,支付结算规模巨大。

面对“躺着赚钱”的诱惑,00后的奇峰(化名)便很快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6张银行卡,并绑定了本人名下的两个手机号,随后将银行卡毫无顾忌地交给了自己的介绍人秦刚(化名),并根据秦刚等人的安排帮助他人通过本人手机注册网上银行进行刷脸收款转账,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6张银行卡共计支付结算金额达484万余元,奇峰也因此获利1200元。“赚钱如此轻松,下次有这种好事儿再找我。”奇峰畅想着自己还能因此多捞几笔,可万万没想到,危险也在一点点靠近。

法院经审理认为,奇峰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在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多次冻结、止付的情况下,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奇峰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承办法官表示,这起案件是十分典型的以出租、出借银行卡并为他人转账的形式来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最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制裁。同为00后的晋江(化名)得知可以出售银行卡获利,便与程某(另案处理)一起到重庆市办理多张银行卡,并开通手机银行。随后两人将各自的3张银行卡一块出售给对方,并在对方登录手机银行时提供验证服务,晋江从中获利1500元。而他的这三张银行卡单向流入金额高达2099634.25元。最终晋江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当前,近九成的犯罪人是以此类方式犯罪获刑,‘断卡截流’仍是‘帮信罪’的打击重点。”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琳提醒大家,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否则将会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操作“猫池”实施诈骗

“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一个罪名,2015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这一罪名从增设到如今近8年时间里这类案件的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手段也更加多样化。两年前,失业已久的齐强(化名)上网了解到操作“GS外呼设备(猫池)”可以获利,便自己“投资”购买一台“猫池”设备,先后用自己身份信息从网上购买22张手机卡插入该设备,用于为上家提供电话呼出服务。在明知上家利用其架设的“猫池”设备是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仍提供电话呼出服务。随后公安部门依法扣押齐强作案用的“猫池”设备等物品。被取保候审的齐强仍不死心,为非法获利,又先后购买46张手机卡提供给上家,用于插入“猫池”设备提供电话呼出服务。齐强架设、看护“猫池”设备10余天,为上家提供电话呼出服务。经查明,齐强操作“猫池”设备拨出的诈骗电话,造成武汉、深圳等地14人被诈骗196570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齐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通过买卖他人手机卡、架设或看护“猫池”设备等方式为他人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情节严重,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人不仅利用“猫池”设备为他人犯罪提供通讯服务支持,而且大量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是十分典型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最终齐强受到了刑事制裁。针对年轻人沦为“两卡”犯罪“工具人”、诈骗犯罪“帮凶”等情况,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注重加强法治宣传,注重提高社会重点群体的防范意识。坚持以案释法,定期发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典型案例,用事实说话,用案例警醒;坚持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特别是对于职业学校、社区青年、企业职工做到重点宣传,注重防范;印制一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宣传手册或传单,将法治宣传真正落到实处。

“引流”入“圈”套非法获利71万余元

“快加入我们证券公司内部交流群,每天分享优质股票,保准稳赚不赔……”这些耳熟的骗子惯用话术,依旧活跃在我们周围,仍有不少心存侥幸者上当受骗。

2021年3月至9月,宋某、黄某瞄到了赚钱的“商机”,组织犯罪团伙先后招聘话务员70余人,组织话务员按照事先编辑好的固定“话术”冒充证券公司客服拨打电话,以公司内部交流群每日分享股票投资资讯等为诱饵将客户拉入指定微信群。“进入咱们这个‘股票朋友圈’几日就能大赚一笔。”就凭这类行骗话语,短短半年时间,他们就成功“引流”客户9000余人,并从中非法获利71万余元。多人通过上述话务员“引流”至相关微信群后被诈骗。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黄某明知自己所从事的电话引流业务具有非法性质,同时也明知自己的“话术”具有欺骗性质,但为了一己私利,将不明真相的人员拉进他人设定的微信群“圈套”,导致部分进群人员受到网络诈骗,其团伙成员的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宋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黄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犯罪团伙开展非法电话“引流”业务,为电信诈骗组织提供帮助,是一种比较新型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注意提高防范意识,不要随意加入微信群组、群聊,对各种微信群内的信息做好甄别,时刻牢记七个字:不听、不信、不转账。

这些“跑分”APP均不合法

所谓“跑分”,即利用各种APP绑定银行卡,为他人的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2020年8月中旬至2021年4月初,亓某经他人推荐,通过手机下载多款软件,注册账号、绑定银行卡,在明知交易不正常、银行卡曾被多次止付冻结的情况下,仍通过购买、销售“Q币”的方式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亓某先后使用自己的12张银行卡在APP平台进行转账,共计转入资金6539万余元,转出资金708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亓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多次冻结、止付的情况下,仍通过APP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例是十分典型的利用“跑分”APP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情况。在审判实务中,现已发现有以下“跑分”APP:封神、边荒传说、西游记、鹿鼎记、富安棋牌、蚂蚁富、北冥、飞机聊天软件、嘉实资管、蝙蝠、功夫熊猫、天天向上、土豆等,这些APP均为不合法APP,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不随意下载任何不良APP,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法官也在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因为眼前利益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时刻谨记法律红线,有些钱,不能赚。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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