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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单位因偷采地下水被罚22万元

2023-03-13 16:16:5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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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夏子繁  通讯员 张珂

进入三月份以来,济南市查处1起水事违法案件,系某单位未安装计量设施取用地下水案,处罚金额22万元,该起案件是济南市第一起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行政处罚的案件。

“我们济南市水政监察支队接到市民上门举报,举报某单位其中有两眼自备井没有装表计量,存在偷采地下水的行为。”济南市水政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刘吉森介绍,他们赶到现场后发现,该单位内两眼自备井确实不符合条例的相关规定,并且正在抽水。

据了解,《地下水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地下水管理专门行政法规,《条例》对地下水调查评价、规划、节约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等作出全面规定。该《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地下水取水工程未安装计量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计征相关费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水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取用水资源,必须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刘吉森说,“使用地下水水资源,要按照一块五一立方米缴纳水资源税,这两眼井没有计量,就相当于逃避了缴水资源税的这种行为,因此我们对这种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自2021年12月1日《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行为。除全面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控制外,济南水政监察支队更是制定了年度用水计划,加快城区自备井置换工作。此外,水政监察支队还加强了计量设施和计量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监管,实现了对地下水取水的数字化、智能化监管。

伴随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即将到来,济南市水政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注意保护水资源,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营造一种知水、爱水、节水、护水的氛围。若市民发现违规取用地下水、违规浪费水、违规排水的行为,可拨打济南市水政监察支队水事违法案件举报受理电话0531-88920927,也可以拨打市政12345热线进行举报。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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