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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兔子逮鸟违法吗?四人因“嘴馋”被判刑

2021-07-22 09:51:2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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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的一天晚上,李某与李某某、彭某某、孟某相约去打几只鸟吃,四人利用气枪、弹弓、射灯等工具,先后打了一只兔、三只鸡、五只鸟。四人高兴之余却不知已经闯了祸,被猎杀的动物中包括三只雉鸡、一只华南兔、一只山斑鸠、四只珠颈斑鸠。经鉴定,被猎杀的动物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动物”。济南钢城法院公开审理查明,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法院依法判处四被告拘役二个月至五个月不等刑期,并判令四被告人连带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400余元。

◎山东商报点·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王真理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