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点亮全国“生态日”,共护生物多样性。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区分局、济南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济南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济南市市中区水务局、济南市市中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8家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携手共建,成立全省首个“生物多样性执法与司法保护联盟”。
新闻发布会在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举行。近年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共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一审案件600余件,用司法护航美丽泉城建设;与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深化府院联动,揭牌成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和“生态环境法治宣教基地”,形成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更大合力;还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系列专题活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效显著提升。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予会,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伟,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靖传玉,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区分局党组成员、市中区执法大队大队长霍轶平,济南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君,济南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树明,济南市市中区水务局班子成员、调研员赵丽,济南市市中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建萌等签署了生物多样性执法与司法保护战略协议,共同按下联盟成立的启动球,共同发布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和美新市中”的倡议书。市中区法院兴隆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来安发布了该院坚持依法履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三则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生物多样性执法和司法保护联盟,并共同签署战略协议,这在全省尚属首次。此次签署的战略协议,包括联盟宗旨与目标、各方主要职责任务、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等,旨在通过由市中区法院牵头各职能部门强化执法与司法协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
济南市市中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英雄山风景区等城市公园构建适宜生物生存繁衍的生态空间;兴济河成功创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大石崮森林公园等生态沃土涵养丰富生物资源;市中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逐渐显著。
下一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将全面发挥“生物多样性执法与司法保护联盟”的牵头作用,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信息共享,力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山清水秀、绿色低碳的美丽市中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