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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家黄河法庭 用法治力量助力黄河生态保护

2024-07-01 10:18:5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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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淘风簸自天涯。黄河历城段位于黄河下游右岸,属于下游弯曲型窄河道。河道长度26.95公里,堤防工程全长31.21公里。为更好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2020年8月,济南首家涉及黄河的环境资源法庭——历城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黄河法庭揭牌成立。为优化司法服务环境,2022年,历城黄河河务局联合历城区人民法院在华山管理段重新规划建设了新法庭,占地面积达416.58平方米,设置为“审判庭+多功能展示厅”模式,突出“司法服务+法治宣传教育”一体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了功能布局,打造成为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历城样板。

对违法行为说“不”

黄河法庭的职责使命是守护黄河安宁,为此,历城区法院与历城黄河河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完善黄河(历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的意见》,促进黄河执法与司法服务有效衔接。双方共同建立执法司法常态联络制度,在黄河河务局设立法官工作室,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会商,紧急情况随时召开,对侵占、毁坏黄河水工程及堤防等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对在黄河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申请执行人历城黄河河务局与被执行人杜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就是发生在黄河汛期到来之前处理的一起案例。

杜某多年擅自占用历城黄河河务局的梨园及荒地30余亩,并在梨园建设房屋6间,经黄河河务局多次催促腾迁,无奈诉之历城法院,后经黄河法庭判决被告杜某搬离梨园和荒地并恢复土地原状,但杜某久拖不搬。历城黄河河务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受理后,历城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杜某送达执行通知,张贴限期腾退公告,案件承办人多次上门与当事人沟通释法明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公证处公证人员进行公证,最终杜某腾退了梨园及占领的30亩荒地。

“黄河流域历城段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全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法庭坚决打击以杜某等人为代表的强占行为,全面保障了雨季来临之际黄河流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体现了法院的司法担当。”历城黄河河务局负责人说。

联防综治黄河生态保护

盖家沟险工所在处,是黄河在历城的起点,也是黄河在济南的第九道急转弯,也正是这个近乎直角的转角,造就了鹊华“视廊”上鹊山、华山、九曲黄河“同框”的壮美景观。

黄河不仅给这里带来了独一无二的美景,还给携河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力量。目前该辖区内已建成跨河桥梁3座,正在或计划建设4条跨黄通道,这些桥梁、隧道打开了历城跨河发展的大门。沿黄流域15.9公里的生态工程建设规划,则将深度融合黄河文化,结合鹊华景色形成独具历城特色的黄河文旅景观。

2023年4月,由历城区人民法院、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全省首家黄河生态保护联防综治办公室在济南市黄河大堤盖家沟险工揭牌。

揭牌一年来,联防综治办公室对历城黄河滩区等地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护林防火、环境卫生、污染防治、非法捕鱼、破坏防汛设施及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影响河道行洪、破坏黄河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管控,组织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执法和联席会议,切实做到了“巡查全覆盖、执法零容忍、整治见成效”。

为黄河撑起司法保护伞

前不久,黄河法庭内再次响起法槌声,历城黄河河务局与刘某合同纠纷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被告刘某与历城黄河河务局签订了黄河淤背区临时占用协议。协议期间,刘某违反协议约定,擅自转租第三人。为维护河务部门合法权益,保障黄河生态环境安全,历城黄河河务局向历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解除合同,返还淤背区工程并恢复原状。黄河法庭在查明该案事实后当庭宣判,支持了历城黄河河务局的诉讼请求。

法官姬广锴对在黄河法庭审理的另一件案件也记忆深刻。黄河河务局与某公寓签订《协议书》,约定乙方临时使用位于黄河大堤相应桩号的庭院一处,面积3.8亩,临时占用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履行案涉协议期间,黄河河务局两次向某公寓送达《通知》,告知某公寓到期不再续签协议。但某公寓仍未搬离案涉庭院。

承办法官认为,某公寓在与黄河河务局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且黄河河务局不同意续签协议的情况下,理应按照约定搬离案涉庭院,因此对于黄河河务局要求公寓搬离案涉庭院的主张,法庭予以支持。最终,某公寓顺利搬离。

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屏障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4年来,黄河法庭始终坚持最严法治观,依法惩处涉黄河污染环境、非法采矿及破坏性开采等犯罪行为,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屏障。

2021年6月28日,黄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被告人邸某某、鲁某某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其租用的院内私自开办违法加工小作坊,并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院外私自挖掘的渗坑内,后发生外溢致渗坑周边及地下土壤污染。

据了解,邸某某、鲁某某排放废水点距离黄河仅有50米左右。后经对渗坑内的水质进行检测,该作坊所排放的废水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对周边水资源以及土壤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严重污染了环境。2021年7月20日,历城黄河法庭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该污染环境案,并当庭宣判:邸某某、鲁某某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若二人排放的废水流入黄河,将对黄河的水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本案主审法官王闯说,“本案的依法判决,极大震慑了破坏黄河生态环境犯罪行为,也提醒广大群众决不可做为了牟利而违逆自然的事,决不能毁坏大自然给予的‘生态屏障’。”

营造黄河生态保护良好氛围

记者在黄河法庭了解到,审判庭按照标准化法庭建设要求,配备了专用桌椅、庭审记录设备、国徽、法槌等。审判庭与多功能展示厅以旋转墙为隔断,墙上印有盖家沟河段鹊华视廊美景和历城黄河防洪示意图,充分体现了黄河特色。墙上的黄河法庭审理的3起典型案例介绍,彰显了以案释法的教育意义,增强了普法宣传实效。

据了解,黄河法庭自成立以来,目前已开庭5次、审理4起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并解决6起合同纠纷案、2起强制执行案,生态环境和工程面貌得到了有效改善,充分发挥出法治护航幸福河的积极作用,开启了司法服务保障黄河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历城区法院注重将司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实施到黄河保护工作中去,积极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教育大格局。就在黄河法庭建立的同一天,黄河盖家沟河段建立了集“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的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济南基地。该修复基地由济南中院、历城区法院、济南黄河河务局、历城黄河河务局联合建成,致力于将打击环境资源犯罪、惩戒破坏环境资源行为与生态环境修复相衔接,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修复的责任承担新方式。

自此,法庭与河务部门携手,以司法修复基地为载体,将流域范围内资源环境领域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并将以案释法活动延伸至基地附近的沿黄村镇、中小学校及涉河项目建设现场开展“以案释法”。“把案件庭审组织到黄河,把司法宣传实施到黄河,把生态修复落实到黄河。下一步,黄河法庭以司法之力助力打造沿黄创新融合发展示范区,构筑新动能引领发展新格局,为黄河(历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历城区法院院长牟宗伟说。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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