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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14元提高到884元

2024-03-26 16:16:4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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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颂博 见习记者 张柯

 

3月26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大力深化项目建设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济南市民政局专场。

民政工作关系千家万户、连着百姓民心。今年济南市政府承诺办好20件民生实事项目,其中有2件是由济南民政部门负责的。发布会上,济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郜银成表向大家介绍了第二件实事项目——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

据悉,为了更好的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济南市民政局持续完善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联合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惠及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11.1万人、残疾人14万人、孤困儿童3085人。

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45元提高到111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14元提高到884元。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五区实行城乡救助标准一体化。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方面,全自理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81元提高到296元,半护理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66元提高到491元,全护理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32 元提高到982元。

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785元,较上年度提高6.6%;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228元,较上年度提高6.6%;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865元,较上年度提高8%。

残疾人福利保障方面,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23元,较上年度提高6.7%;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68元,较上年度提高7%。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1元,较上年度提高6.3%。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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