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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被罚5万元:使用未获资质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2023-02-19 13:30:0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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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

 

据文号济卫医罚〔2023〕0001号,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独立从事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对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是2023-02-09。

资料显示,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000号,属于综合性二级医院,目前法定代表人为贾新华。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